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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政府為辧理113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,請同仁踴躍推薦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斗南國小
  • 聯絡人:吳彩妙

雲林縣政府為辧理113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,請各機關(單位)於113年6月3日(星期一)至6月7日(星期五)間函報(便簽移)參加選拔資料,逾時不受理

一、依據銓敘部113年5月9日部管二字第11357027411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二、旨揭選拔分為個人獎及團體獎,請避免有個人組參選人同時為團體組參選成員(或同時為2個團體組之參選成員)情形,其資格條件應符合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」第11條、第12條第2項及第13條第1項、第2項等規定,請各報送機關(單位)應如實填寫具體事蹟之特殊功績或貢獻程度,並勿違反依上開來文說明二(三)格式。

三、另於選拔人選確定前,參選人如有職務異動或離職、退休等情事發生,請即函報(便簽移);如有違法、重大過失或其他重大不良事蹟之情事者,亦請即函知(便簽移)本府撤回遴薦。